上诉人华赛节能********(以下简称华赛公司)与上诉人呼和浩特**********(以下简称富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内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华赛公司法定代理人薛**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田**、苗**,上诉人富泰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华赛公司的主要上诉请求为,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支持华赛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同时驳回富泰公司的一审诉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富泰公司负担上诉理由:一审判决违背“谁主张、谁举证...(本文书还有122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