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诉宣城市宣*********(以下简称鳌峰街道办)行政补偿一案,不服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皖18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出再审申请。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向本院申请再审称:本案系征收不动产而引发,应适用二十年的期限。本案起诉期限的起算点应为申请人确认被申请人遗漏了67.1㎡的时间,原审把签订调解书的时间作为起算点错误。根据《摸底登记表》,被申请人仅就410.45㎡补偿了申请人,遗漏了67.1㎡是不争的事...(本文书还有48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