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管**、库车县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用益物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新29民终*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管**因与被上诉人库车县金******(以下简称金宏园林场)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2021)新292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2月30日进行调查,充分询问和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未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管**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人民法院(2021)新2923民初****号民事判决并依法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被上诉人对案涉土地没有对外发包的权利,无权力来源,属于被上诉人违约,因为该违约行为导致上诉人等种植的土地无法保障上诉人基本的土地种植条件;2.上诉人在本案中就种植土地就不存在违约及违约行为,且因为被上诉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因此本案案涉合同不应该被解除,被上诉人也无合同解除权,一审法院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的认定是错误的;3.上诉人已将承包费及管理费交给了被上诉人的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已履行了合同义务,故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4.上诉人自种植管理土地后,进行了大量投资,...(本文书还有460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