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财信智慧**********(以下简称财信公司)与被告安*、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2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财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被告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财信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支付拖欠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3635.58元、电梯费948.48元、公共区域能耗费66.59元,共计4650.65元,并从2022年6月1日起以4650.6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违约金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是荣昌区财信中***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被***小区业主,原告依***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相关物业服务费,被告从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本文书还有349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