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李*因与被申请人南昌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李*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某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1.虽然李*办理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证书,但因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李*并未领取钥匙,未实际占有房屋,即案涉房屋未完成实际交付,其物业费不应由李*负担。2.即便双方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成立,因某某公司从未向李*主张过物业费,其提起本案诉讼主张权利已超过...(本文书还有6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