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中国某某****************因与被上诉人胡**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周*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4)豫1602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中国某某****************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2024)豫1602民初****号民事裁定书,改判上诉人管辖权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处理。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理由:一、一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属于保险合同纠纷,并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而不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故在本...(本文书还有65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