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耿**、陈*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新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10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男,1973年6月**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杜*,女,1987年1月**日出生,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

    以上二被上诉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柴**,海南宣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耿**因与被上诉人陈*、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2023)新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7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耿**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2.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一、本案关乎两个借款法律关系,一是我出借给被上诉人的50万元,被上诉人并没有偿还本金,仅支付了148,000元的利息;二是我借给给陈*与案外人耿**合作项*的60万元,一审我已举证“陈*、耿**合作项*的财务凭证”及银行流水、公证书等,证实是合作项*的财务人员黄某,在孟*(陈*的出纳)、耿**的签批后,从项*共管账户上归还了我698,833.32元本息。其次,案涉的50万元,我与被上诉人约定的利息是月息1.6%,年化利息19.2%,那本金50万元一年的利息应为96,00...(本文书还有490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