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太平财产***********与被告中国人民****************、阮**、深圳市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于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太平财产***********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中国人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深圳市鲁*********法定代表人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阮**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太平财产***********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287964元(币种:人民币,以下同);2.请求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利息损失(以28796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利率加收50%计算利息损失,自2020年5月29日起算至实际支付完毕,暂计至2021年5月15日,暂计1000元);两项共计288964元;3.请求...(本文书还有299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