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默克股份****(简称默克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申请人:默克公司。
2.申请号:41837423。
3.申请日期:2019年10月24日。
4.标志:“默克”。
5.指定使用服务(第37类、类似群3706):机械安装、保养和修理。(统称复审服务)
二、引证商标。
1.注册人:默克环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2.申请号...(本文书还有151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