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宁**与被告中国平安*****************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351000元、鉴定费14285元、施救费600元,以上合计365885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22年5月4日22时40分许,张连成驾驶车牌号为辽ar××××号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浑南区森林路棋高路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高红阳驾驶的原告所有的车牌号为辽a1××××号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张连成受伤,经沈阳市gaj交通警察支队浑南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本次事故中辽a...(本文书还有17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