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北京完美********(以下简称北京完美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所作(2021)京0491民初****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后,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由审判员王*虎独任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完美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宋*一审所提全部诉讼请求;2.改判一、二审诉讼费由宋*承担。主要事实和理由:1.我公司发表的文章中涉及的图片不属于商业宣传,属于资讯类文章,涉及的图片都是来源于网络,我公司无意引起公众认为我公司与宋*有代言或者商业宣传关系;2.我公司在文章中确实使用了宋*在互联网上随处可见...(本文书还有261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