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枞阳县森*********(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京天骏**********(以下简称被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高磊独任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之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于2020年4月17日签订的《gb2626-2006检测服务合同书》《kn95口罩欧盟ce认证服务合同书》、2020年4月25日签订的《欧盟reach检测》《授权美国eua白名单》、2020年4月26日签订的《kn95油性过滤测试》、2020年4月27日签订的《欧盟reach检测》;2.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18万元;3.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以18万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自2022年1月1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4.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19500元。事实和理由:新冠疫情爆发后,原告为抓住市场机遇,实现商业盈利,开始涉足日常防护口罩的业...(本文书还有31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