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铁建大**************与被告白*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铁建大**************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白*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中铁建大**************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自200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1月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2008年1月1日,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2008年8月29日,原告与案外人大连市妇产医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原告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的职工医院综合楼出租给大连市妇产医院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08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大连市妇产医院同意聘任原告职工医院12人到妇产医院工作,相关工资、津贴和福...(本文书还有7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