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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上海市嘉*******与杨**、盈**、周**、商**诈骗罪、司法行政管理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1)沪0114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21年3月起,被告:杨**。

    伙同被告人盈**等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xx广场**室,由杨**任负责人兼主播,盈**任主管,在蜂窝互娱平台利用网络直播方式实施诈骗。被告:杨**。

    先后招募被告人周**、商**、王**(未成年人,另案处理)等作为聊某,招募张某某(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作为主播,由聊某在社交软件上冒充主播身份搭识被害人,通过与被害人暧昧聊天培养感情,引导被害人至被告:杨**。

    、张某某的直播间打赏,并在直播中通过虚假pk赛、完成任务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

    经查,2021年3月至5月,被告:杨**。

    等人骗取被害人荆某1.2万余元、李*26100余元、李*11.3万余元、徐*3600余元、郭*7900余元、李*3200余元(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王*26000余元...(本文书还有1772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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