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某**(以下简称某**)因与被申请人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23年12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某**请求:1.撤销某某委员会(以下简称某某委员会)作出的黄劳人仲(2023)办字第****号裁决书(以下简称系争仲裁裁决);2.申请费用由颜*负担。事实与理由:系争仲裁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1.某某委员会认定奖金法律性质错误。业绩奖金并非计件工资,而是用人单位自主设定和自愿核发的酌情福利。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用人部门、员工**层级的业绩均达标。2.某某委员会未查明奖金计发前提。颜*未达成个人月度分解毛利指标,且颜*所在团队未达成团队年度总体毛利指标,不满足颜*申领奖金的条件。3.根据双方《2022年度员工个人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约定年度业绩奖金计算基数“不少于2个月工资金额”,应为基本工资,某某委员会扩大解释为全额工资,适用法律错误。4.《目标责任书》约定在奖金发放日前离职的员工,视为自动放弃奖金及第五条回款作为核发年度业绩奖金的进度条件,颜*于2023年...(本文书还有9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