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周*与安徽光耀晶密集成电路芯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晶密公司)劳动仲裁一案中,周*以光耀晶密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该公司破产。本院按照执转破程序进行审查,并于2025年7月25日向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对光耀晶密公司的破产申请。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6日出具《案件移送函》,认为周*申请光耀晶密公司破产,符合执转破程序,因本院有执行案件有利于破产清算工作的开展,将周*申请光耀晶密公司破产一案移送至本院审查。
本院经审理初步查明:光耀晶密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注册成立,注...(本文书还有5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