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高*;姚*;中国某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浙028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4-12
  •  
  • 【案例概要】

    原告高*与被告姚*、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宁波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征得原告同意后先行调解。因调解不成,本院于2024年11月1日立案受理,并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4年1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被告姚*、被告人保宁波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高*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后):1.判令被告人保宁波分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12686.40元(详见赔偿清单),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2.判令被告姚*在保险责任范围外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姚*辩称:要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我名下xxx号车辆的修理费,车辆修理费总金额共计22000元,我自己向修理厂支付了6000元,有支付凭证,要求高*赔偿给我6000元,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被告人保宁波分公司辩称:1.案涉...(本文书还有305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