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与被告崔**、中国某某***************(以下简称某某财保襄州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黄**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鞠**、被告崔**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某某财保襄州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黄**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2988.06元,变更为65762.16元,先由被告某某财保襄州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由某某财保襄州支公司及被告崔**赔偿;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8月26日23时55分许,被告崔**驾驶鄂fe****轿车行至南漳县绕城路来利加油站东侧路段(襄关线48km),与相对方向原告驾驶的鄂fh****...(本文书还有34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