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两原审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山东华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两原审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山东华梦(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庞**因与被上诉人常**、中国某某****************(以下简称人某乙青岛分公司)及原审被告青岛某甲******、青岛某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4)鲁01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1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庞**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2.依法改判常**、人某乙青岛分公司支付庞**营运损失20672元;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均由常**、人某乙青岛分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法院审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明。2023年9月29日,常**驾驶车牌号为鲁b6****小型汽车,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山大路口交叉口由东向南左转弯时与庞**驾驶车牌号...(本文书还有29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