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松原市某********(以下简称“某公司”)与被告开平市某******(以下简称“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曲库中侵权作品《为你点赞》等44首歌;二、判令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某公司每首歌经济损失800元;三、判令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某公司为每首歌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00元;四、判令本案所有诉...(本文书还有1066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