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与被执行人谭**、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甬仲金字第2280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谭**、吴*未履行该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中国工商*************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本院于2022年3月15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财产。二、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等登记部门、证劵机构、网...(本文书还有5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