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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美********等与国家知识***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物价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教育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农业行政管理>>其他>>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商标行政管理>>商标撤销>>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商标行政管理>>商标争议>>行政案件>>行政主体>>专利行政管理>>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2)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清美公司)因商*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0)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清美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明星楠、王*,被上诉人国家知识***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原审第三人典发食品(苏*)有限公司(简称典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叶**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一、诉争商*。

    1.注册人:典发公司。

    2.注册号:9943249。

    3.申请日期:2011年9月7日4.核准日期:2013年1月14日。

    5.标志:

    6.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豆腐;豆腐制品。

    二、被诉决定:商评字(2020)第****号《关于第9943249号“千頁豆腐及图”商*撤销复审决定书》。

    被诉决定作出时间:2020年11月13日。

    国家知识***认定: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诉争商*构成201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简称2014年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所规定“注册商*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情形,决定:诉争商*在“豆腐;豆腐制品”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

    三、其他事实。

    在商*行政阶段,清美公司向国家知识***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本文书还有23499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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