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张xxxx、张xxxx、张xxxx与被告杨*、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8日作出(2015)西民初字第01329号民事判决。杨*、张**不服本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中院)于2017年7月25日作出(2017)京02民终****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杨*不服终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作出(2017)京民申****号民事裁定,指令二中院再审本案。二中院于2018...(本文书还有970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