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游**与被告中国铁路*********(以下简称“广铁集团”)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丁*、被告广铁集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游**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原告1993年4月1日至2000年6月26日期间在长沙客运段怀化片工作期间与被告广铁集团形成劳动关系事实与理由:原告自1993年4月1日至2000年6月26日期间在被告广铁集团怀化客运段(现长沙客运段怀化片)工作,原告多次不间断的要求被告缴纳社会保险,均被拒绝2020年11月24日,长沙客运段领导、怀化片区领导通知原告及其他员工召开座谈会,最终明确表示不予缴纳于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依法确认原告自1993年4月1日至2000年6月26日在长沙客运段怀化片工作期间与被告广铁集团形成劳动关系被告广铁集团辩称: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之间...(本文书还有210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