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徐**与被上诉人中国财政*****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互联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2)京0491民初****号民事判决(简称一审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徐**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仅仅提交了版权许可备忘录,上诉人对其权属提出异议。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一审判决仅对侵权链接来源作出论述,并没有对打赏一事作出评价。一审判决在认定经济损失时,同样未考虑打赏这一事实。打赏就是认可、鼓励,因此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中国财政*****答辩称,同意一审判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中国财政*****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王*汉:1.判令徐**立即停止通过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andrew资源库”(微信号*******)进行信息网络传播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本文书还有9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