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大连市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辽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张*与上诉人大连市自********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2022)辽02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1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张*,被上诉人大连市自********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长期不能入住的费用8000元(2022/7/1-2022/10/31)。3、判令恢复原状及二次拆除吊顶的各项费用1600元。事实与理由:依据《民法典》规定,应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征用个人住宅时应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出于生命安全考虑,我们从7月初到10月末房屋一直空置,因此要求赔偿8000元闲置费用(2,000元/月)。一审中已提供图片,证明为了安装自来水管线进行的拆除,且恢复的时候,2022年4月8日原告联系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都拒绝承认答应过给恢复原状。原告自己为生活居住已经进行恢复,人工加料1600元。卫生间因自来水公司安装的管线产生冷凝水,被迫进行二次吊顶拆除,至今未恢复,自来水公司找专业的...(本文书还有341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