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某公司*与被告某某公司*、张**、马**、某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某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某某公司*、马**、张**归还贷款本金2984563.93元,并支付截止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的贷款利息9470.47元,罚息176183.72元,复利543.86元,本息总计3170761.98元;2.请求判令被告某某公司*、马**、张**向原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代理费56694元;以上合计3227455.98元3.请求判令某某公司*、马**、张**按照年利率8.25%的标准向原告支付2024年4月29日至全部贷款本息实际清偿日期间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4.请求判令被告某某公司*对上述1、2、3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文书还有11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