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李**、交通银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桂020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1
  •  
  • 【案例概要】

    原告李**与被告交通银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1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被告交通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确认《商品房销售合同》有效。2、判令被告将位于柳*市××路××号××栋××号房屋不动产登记在原告名下。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告于1995年6月5日向被告旗下的柳*市通达房地产公司购买位于柳*市××路××号××栋××号××栋,总房价为676609元,合同约定若一个月内付清则优惠5%,按照双方的约定,原告已向被告支付全部房款642778.55元,已履行了全部义务,双方购房合同理应成立且生效。但被告因为政策原因,柳*市通达房地产公司被申...(本文书还有2745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