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刘**因与被上诉人世某集团****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23)豫0581民初****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刘**上诉称,1.请求撤销原审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与理由:本案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镇,刘**因工伤保险待遇向河北省兴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仲裁委作出兴劳人仲案字(2023)96号裁决,本案劳动争议管辖地在...(本文书还有4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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