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相同或近似标识;二、判令被告李**烟酒商行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第18971834号、第18715389号、第10195572号、第13692142号、第28400045号等商标专用权的“飞天窖藏酒”、“鑫洋土石方工程专用酒”;三、判令被告李**烟酒商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为调查、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四、判令被告李**烟酒商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贵州茅台*******为核心企业,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1915年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与法国科涅克白兰地、英国苏格兰威士忌一起并称“世界三大(蒸馏)名酒”,是我国大曲酱香型白*的鼻祖和典型代表,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其酿制技艺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一张香飘世界的“国家名片”。自2013年来,茅台5次入选“brandz全球最具价值品牌100强”,2018年位居榜单第34位,位列全球酒类品牌价值第一;自2015年来,连续三年位居“全球烈酒品牌价值50强”榜首;连续8年稳居“华樽杯”酒类企业200强榜首。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第284519号“茅台”、第1559740号“?
”、、第18971834号“飛天”、第18715389号“?”、第10195572号“飞天”、第13692142号“kweichow”、第28400045号“?”商标等商标的注册人,其中第155974...(本文书还有58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