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申请人浙江昌信******、浙江昌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非讼程序案件案由>>实现担保物权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1)浙1023民特*号
  • 审理程序:确认申请程序
  • 审结日期:2021-05
  •  
  • 【案例概要】

    申请人浙江昌信******与被申请人金**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申请人浙江昌信******请求: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金**抵押给申请人的车牌号为×××宝马牌小型轿车,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由申请人在代偿款173213.31元、律师代理费9600元、申请费等范围内优先受偿。事实与理由:2017年10月31日,被申请人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台州分行)订立了一份《信用卡汽车分期付款合同(三方协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金**以其申办的卡号为×××的中银信用卡以透支形式支付购车款,分期付款总额为259800元(其中购车透支额240000元,按揭服务费19800元),申请该笔贷款尚需支付汽车分期付款手续费21000元,借款期限为三年,以按月分...(本文书还有108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