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大连明翔******因与被上诉人大连巨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辽029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4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大连明翔******上诉请求:撤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辽0291民初****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判决中“被告支付给原告模具改造费1,027,229元、模具改流道费65,480元”。事实与理由:1.一审认定“原告已经按照被告的要求实施了改造内容”,系事实认定错误。被上诉人提交的电子邮件截图、更改单仅能证明上诉人发出了案涉项目更改要求。其提交的20张b15项目模具出库质检报告单、21张t15项目模具出库质检报告单均为复印件,且没有包括4个案涉项目合同的全部内容,报告日期均是同一天或两天,明显不合常理,无法证明被上诉人完...(本文书还有1544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