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谢**、肖**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湘032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6
  •  
  • 【案例概要】

    原告谢**与被告肖**、被告杨**、被告中国平安***************(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6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肖**、被告平安财险深圳分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肖**、被告杨**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604608.82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中国平安***************在保险范围内直接向原告进行赔偿,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偿;3、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21年8月14日13时10分许,肖**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搭乘原告谢**沿湘潭县花石镇盐埠村村道由永仁往盐埠方向行驶,途经x058花盐线时,与沿花盐线由盐埠往花石方向行驶的杨**驾驶的车牌号为b8××××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肖**、谢**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肖**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谢**无责任。

    原告谢**受伤后,被送往湘潭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36天,产生...(本文书还有509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