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关**与被告李**、深圳市环*********(以下简称环亚公司)、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人保盐田支公司)、亚太财产*************(以下简称亚太保险中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6月14日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许**,被告环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区家文,被告人保盐田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被告亚太保险中山支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关**的诉讼请求:1.人保盐田支公司与亚太保险中山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关**交通事故损失18546.40元(包括医疗费6546.40元、牙齿修复费4000元、交通费3000元、误工费5000元);2.李**与环亚公司对上述交通事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下落不明,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本文书还有229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