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公诉机关上海市嘉*******与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司法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危害税收征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1)沪0114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1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被告:余**。

    在负责经*被告单位上海耀福公司业务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偷逃国家税款,在仅有部分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面额一定比例费用的方式,通过他人为该公司开具销货单位为安徽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9份,税额人民币65万余元(以下币种相同),价税合计447万余元,均已申报抵扣税款。其中虚开税额59万余元,价税合计407万余元。

    2015年4月,被告:余**

    在负责经*天台福耀公司业务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偷逃国家税款,在仅有部分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支付发票面额一定比例费用的方式,通过他人为该公司开具销货单位为xx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税额人民币11万余元,价税合计81万余元,均已申报抵扣税款。其...(本文书还有104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