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2022年8月15日,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梁**驾驶的肇事车辆通过视频时(在21:45:55第22帧至21:45:59第8帧时间段内)的平均行驶速度范围约为72km/h~76km/h。鉴定费为6800元,由路桥公司垫付。
另查明,事故路段为施工路段,发包方为公路中心,承包方为路桥公司。施工路段之前的公路旁立有限速30的警示牌,施工路段四周*置塑料水马。施工路段未有路灯,且地面不平整。
又查明,路桥公司在人保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500000元;对第三者的赔偿处理约定: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经济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确定后,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如下赔偿处理方式:……(2)被保险人可书面要求保险人直接对第三者进行赔偿。
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对于梁**...(本文书还有264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