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朱**因诉北京市顺******(以下简称顺义区政府)征收土地行为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1)京04行初****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朱**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顺义区政府未经批准即征收其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杨*地区集体土地的行为违法。
一审法院查明,朱**为北京市顺义区杨*地区二街村(以下简称二街村)村民,在二街村前半壁街**号有宅基地上房屋。2019年11月20日,北京中建京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置业)取得由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顺义区住建委)核发的京建顺拆许字[2019]第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项目名称为顺义区杨*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c片区项目(以下简称涉案项目),拆迁期限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0月30日,顺义区住建委就涉案项目对京东置业核发京建顺拆许延字[2019]第8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为2020年11月2...(本文书还有13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