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袁**与被告唐*、周*、诚泰财产*************(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袁**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告唐*、周*、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袁**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唐*、周*连带赔偿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91588.53元(不含被告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9500元);2、判令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向原告直接进行赔偿,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4、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请求适用新的赔偿标准44866元/年计算残疾赔偿金,44412元/年计算护理费,总的诉讼请求变更为201088.53元(含被告保险公司已经支付的9500元)。事实与理由:20...(本文书还有273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