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晋**与被告北京宽沟****养老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晋**与北京宽沟****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2003年8月至2005年12月31号的养老保险损失费2826.35元;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03年8月原告入职被告公司工作,工作岗位洗碗工,约定工资标准为600元,入职后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给原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因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损失,经被告协商未果,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宽沟****辩称,2003年8月22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1、2014年3月26日...(本文书还有107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