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薛*、曲靖市麒**********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辽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3-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薛*因与被上诉人曲靖市麒**********(以下简称裕华公司)、原审第三人信远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公司)、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辽0291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3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薛*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裕华公司对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为:1.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赵*与姜*是朋友关系,上诉人是通过姜*认识的赵*,常理而言,上诉人不可能与被上诉人签订《车辆挂靠经营协议》。赵*与姜*就合同内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姜*委托上诉人代表其在《车辆挂靠经营协议》上签字,此事实姜*及赵*都是明知的。案涉车辆后续的融资、抵押贷款、担保及经营款项的收付、诉讼等都是被上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赵*和妻子刘**与姜*直接进行的,没有上诉人任何意见或签字,此事实也能证明《车辆挂靠经营协议》是被上诉人与姜*之间进行的。2.即使按照《车辆挂靠经营协议》的约定,也是向银行贷款购买案涉车辆,但事实上,上诉人及被上诉人均没有按照约定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本文书还有45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