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经申请人苏州通优********(以下简称通优公司)同意,本院决定将苏州辽鞍******(以下简称辽鞍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2025年9月3日,本院对辽鞍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一案予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辽鞍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本案现已审查完毕。
本院查明:被申请人辽鞍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4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股东为辽鞍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另查明,通优公司与辽鞍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4)苏0581民初****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法律文书:一、辽鞍公司给付通优公司价款290802.19元履行时间和方式:于2025年1月10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款项由双方当事人自行交接双方约定:若辽鞍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通优公司可就323113.55元中剩余未履行部分及诉讼费5209元,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本文书还有8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