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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袁**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粤1971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2
  •  
  • 【案例概要】

    案件情况。

    一、交通事故经过、事故责任划分。

    2022年5月12日23时40分,被告袁**驾驶车牌号为粤bk××**的重型载货汽车,在东莞市高埗镇广园快线路段与原告孟**驾驶车牌号为粤ad1××**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东莞市交警支队高埗交警大队处理,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袁**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孟**无责任。

    二、车辆情况。

    粤ad1××**号车辆登记所有人是广州市亚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原告使用该车辆进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并提供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予以佐证。

    粤bk××**号车辆登记所有人是被告鹏泽物流深圳公司,该车在被告人保财险盐田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1000000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庭审中,被告鹏泽物流深圳公司主张粤bk××**号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是被告袁**,被告袁**将该车挂靠在被告鹏泽物流...(本文书还有202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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