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胡**因诉被上诉人北京市顺*********(以下简称马坡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不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3行赔初****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胡**的委托代理人马**,被上诉人马坡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刘**、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胡**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1.判令马坡镇政府返还其占用的胡**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x***小区的3.2亩承包地;2.判令...(本文书还有973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