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白**与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1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白**,被告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白**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白**所有的5孔窑洞家庭财产损失55000元;2、由保险公司承担本案受理费。事实和理由:2022年1月25日,白**在保险公司购买了金锁组合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保险财产系白**所有的位于xx镇xx村xx孔窑洞,保险项目为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总保险额为130000元,保险期间为2022年1月25日零时起至2023年1月24日二十四时止。白**购买保险后,2022年5月、7月、8月因暴*,造成原告5孔窑洞墙面、瓷砖地板、门窗、玻璃、家*、家具家电**室内衣服、床上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粮食及农副产品...(本文书还有283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