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默克股份****(简称默克公司)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1)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0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申请人:默克公司。
2.申请号:41837422。
3.申请日期:2019年10月24日。
4.标志:
5.指定使用服务(初步审定部分,第40类,类似群:4001-4003;4005;4015):纸张处理;布料染色等。
指定使用服务(驳回部分,第40类,类似群...(本文书还有147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