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苏**因与被上诉人苏**、原审原告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4月1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被上诉人苏**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于**、胥*,原审原告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苏**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2.由苏**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一、本案原告,最初并非苏**、苏**,而是实际权利人苏**,一审判决认定...(本文书还有101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