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明律师

河南省郑州市
最擅长领域:财税金融票证
案例:115合同:2

担保追偿有技巧 法院判赢三百万公开

时间:2015-07-31  分类:无标签

    2012年1月河南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郑州市某某磨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为郑州市某某磨料有限公司3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李某某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李某一以自有房产三套提供抵押反担保。2013年1月24曰贷款到期后,因郑州市某某磨料有限公司无力还款,河南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人向郑州银行代偿了300万元的贷款。

   2014年3月31日,鲁建明律师接受河南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依法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2014)惠民二初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郑州市某某磨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河南省某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银行借款27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0万元及自2013年1月24日至2014年3月24日的滞纳金193725元,总计3493725元;被告李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上述债务,被告郑州市某某磨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由被告李某一、李某三各承担四分之一的清偿责任。

   【鲁建明律师】提醒:担保追偿有技巧,遇到有担保的民事权利纠纷,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起诉担保人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财产强制措施。

   鲁建明律师电话:136769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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