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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税费收入,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5 实施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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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办、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 继续加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 )推广使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扩大福建省纳税人可接收通过电子发...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11-29 实施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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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 (闽政〔1986〕93号)等有关规定, 现将我省城镇土地使用...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9-14 实施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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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有关规定, 现将我省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印花税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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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9-06 实施日期: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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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7-08 实施日期: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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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落实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便利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07 实施日期: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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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充分发挥失业保...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2-05-30 实施日期: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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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医保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省医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
发布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
发布日期:2022-05-20 实施日期: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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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
发布日期:2022-05-18 实施日期: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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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以来,省委部署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各级各部门...
发布机构: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
发布日期:2022-05-17 实施日期: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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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社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发布机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2-04-07 实施日期: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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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在控疫情、保运转、稳增长、防风险中发挥坚强保障作用...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2-03-27 实施日期:202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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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反映,由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需要,以及部分地区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纳税信息。经研究,省厅《关于采集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信息的通...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2-03-24 实施日期: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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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工作,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退...
发布日期:2022-03-23 实施日期:202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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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市、县(区)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2-03-22 实施日期: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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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闽建筑〔2016〕40号),经研究,自2022年1月1日起采集施工企业的企业...
发布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12-03 实施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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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15 实施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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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11-15 实施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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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四条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明确如下:
我省...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1-08-27 实施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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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税务局、社会事业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继续...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福建省人...
发布日期:2021-07-28 实施日期:202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