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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4-04-08 实施日期: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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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
发布机构: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28 实施日期: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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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
发布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3-11 实施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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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
发布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2-28 实施日期: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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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民呼我应”工作要求,方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和职工咨询工伤保险业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伤保险服务质量,现将全省各市、县(区)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咨询电话统一公布如下...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3-11-08 实施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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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7 实施日期:202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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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3-07-14 实施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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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
发布日期:2023-04-28 实施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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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内容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3年1月5日内容标题蚌埠...
发布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05 实施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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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合肥市人民政府内容日期202...
发布机构: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1-01 实施日期: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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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马鞍山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内容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
发布机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0-13 实施日期: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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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已经2022年9月14日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宿州市...
发布机构: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9-29 实施日期: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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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8月24...
发布机构: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8-24 实施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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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内容机...
发布机构: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7-13 实施日期:202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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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现将拟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内容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2-07-08 实施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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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内容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容日期2022年6月29日内容标题铜陵市...
发布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29 实施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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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安徽省人...
发布机构: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22 实施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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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数据资源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巢湖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省银行业协会、省融资租赁协会、省征信公司,各有关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
为深入实施安徽银保监局等九部...
发布机构: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6-21 实施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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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皖政办明电〔2022〕6号)要求,助力稳市场主体...
发布机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2-05-25 实施日期: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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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定于2022年4月29日18时至2022年5月13日18时期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业务暂停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发布日期:2022-04-27 实施日期:202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