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贝方”),为发展两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意见如下:第一条根据贝方的要求,中方同意派遣由23人组成的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贝宁共和国政府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内容日期(2004.02.18)未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以下称“缔约双方”),愿为缔约一方的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投资创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贝方”),为发展两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意见如下:第一条根据贝方的要求,中方同意派遣由二十三人组成的医...
(一)中方去文 贝宁共和国外交和合作部部长安托万·伊吉·科拉沃莱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经过友好商谈,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应贝宁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本着加强两国友好关系的愿望,为了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贝宁共和国之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发展并便利人员往来,经过友好协商,就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的友好关系,便利两国公民的往来,根据平等互惠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互免签证问题签订本协定,议定如下:第一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贝宁共和国政府,为了发展两国卫生事业的友好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根据贝宁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贝方)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中方)同意派遣由十八人组成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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